農地沒農用=免稅!阿公贈孫多做一步省下13萬稅金

發佈日期:2026/04/27  【好房網】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遺產稅、贈與稅、田賦者,應檢具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換言之,只要維持農用,取得「農業使用證明書」就不會被課徵上述稅目,不過,資深代書仍提醒,若長輩準備輸送農地晚輩,若農地違規使用,仍得課稅。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部分是一批擁有農地的阿公,農務退休後,早期的耕地也已經全部劃入都會土地,現在阿公也想把這些都市規劃內農地過戶交給長孫。

由於如果辦理轉讓,長孫必須支付大筆現金,阿公意蘊豐富的現金,未來被徵得高額的遺產稅,從而選擇了贈與。他也深知,這些農地都是違規利用,並非開發利用的想法,同意在徵稅土地及贈與稅的條件下,將名下的3筆土地全部贈與給長孫。

注意都市計畫內農地使用分區為「空白」
鄭文在前述,由於都市計畫內農地,在地政局核發的土地登記耆本中,使用分區都載明為「空白」,必須另外向縣市政府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證明書,才能確認該省土地是否為農業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 

如果是非都市土地的土地耆本,使用省會直接載明在土地耆本上,包括農業區或公共保留設施等,針對一目了然,就可以直接判斷是否有機會申請增值稅或贈與稅收消防。

成功申請農用證明大省稅「5年內沒繼續農用」稅務被追回
鄭文指出,由於阿公持有的都市計畫內農地,跨越網路及政府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的檢視,發現3筆農地中,有1筆持分農地,似乎仍維持農用,並沒有違規使用。

也因此跨越向公所核發農業使用證明,就澄清不課徵土增稅及免繳與稅。 鄭文說,也因這份農業使用證明書,幫助阿公省了近10萬元的土增稅及近3萬元的稅金,加起來總共約13萬元的稅金,讓阿公喜出望外。 

他也提醒,長孫取得農地後,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受五年若沒有徵集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將會被追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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