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父掏錢幫兒買房「女友拿一半產權」 專家:這邊會惹禍 

發佈日期:2021/12/30  【好房網】
#理財 #中古 #租售 #買房 #置產 #結婚 #贈與 #節稅 #夫妻贈與 #產權 #民法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兒子準備結婚,父親掏錢「付清」,產權該如何登記最有保障?資深地政士建議,先登記在兒子名下,等小倆口修成正果,再從丈夫名下贈與二分之一產權給太太,就可免納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僅需繳納少許房屋契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遇到一個案例,一名父親年逾50歲就過著退休的生活,每天爬山、打高爾夫、參加社團,日前在都會區捷運站附近,購買了一間裝潢好的公寓,原來這是要買給兒子結婚用的。

鄭文在說,簽約時是一對情侶出面,為退休老爸的兒子和未來媳婦,各登記二分之一所有權,該名年輕的退休老爸,也已做好節贈與稅的規劃。

但是鄭文在提醒,因小倆口未結婚,依據《民法》1017條,婚前取得的財產屬於原有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若修成正果,就沒有什麼問題,但若無緣再續,可能會衍生一段爭議。

他也建議該筆不動產應先登記在兒子名下,等小倆口修成正果時,再由丈夫贈與二分之一產權給太太,屆時免納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只需要繳納少許房屋契稅,這樣未雨綢繆,可以避免分手後的爭議。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AK1d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