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違反透水保水規定 新北首次開罰

發佈日期:2020/07/15  【好房網】
  汛期將至,為確保建築物內之透水保水、雨水貯留設施正常運作、發揮貯留雨水的防汛功能,以應對梅雨鋒面等強降雨侵襲,新北市水利局持續進行各建築基地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情形抽查作業,也首次祭出新臺幣3萬元之罰鍰。

  新北市從100年開始,就頒布了有關透水保水的相關規定要求在新建或增建的建築基地中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並要求於颱風暴雨來臨前先將雨水貯留池排空,以增加蓄水容量、減緩暴雨災害。截至目前為止新北市內共計透水保水量已達142萬噸,相當於設置570座游泳池來儲留雨水,大幅度增強都市地區防洪減災能量、降低積淹水風險。

  常見缺失為「基地內排水溝與集水井淤積堵塞或逕自增設連外排水路」、「雨水貯集滯洪池蓋板無法開啟(過重或需特殊工具)」及「基地排水溝型式變更,無法截流」,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將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之,而新北市也在近期開出首例3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計畫科長潘志豪表示,本次遭罰案件位在板橋區,開罰原因主要是因為水利局要求建案於4月底前,提交技師檢查的相關文件,但期限超過後對方仍無動作,因此祭出首例罰鍰3萬元。

  水利局表示,今年下半年度將再進行120件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請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之各建築基地依據規範,於每年汛期前及暴雨來臨前做好檢查、維護作業,並應注意上述常見缺失之改善及確認雨水貯留池是否排空,才能確保透保水設施發揮防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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